12.4法制宣傳心得體會
12.4法制宣傳心得體會1
“勿以惡小而為之,勿以善小而不為!睅讉簡單的字眼,告訴我們:不要因為惡事小而去做它,善事小就無視它。相同的道理,很多人認為違反法律是件小事,可我們作為祖國的一份子,社會的一員,應該從每件小事做起,從一點一滴做起,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少年!
曾看到,一個年僅14歲的男孩,因沉迷于網(wǎng)絡游戲,家里因他一貧如洗,可是又因?qū)嵲诳刂撇蛔∽约旱挠,竟起了搶劫的念頭。那是一個下午,他像以往一樣來到了那家他平時愛來的網(wǎng)吧,可因錢不夠被人攆了出來。一時的貪念與怒火充滿了心中,他看見街對面的妹妹手中拿著一百元錢,嘴角揚起了壞笑,他拿著刀,跟著妹妹來到一條偏僻的小巷,他四下看看,見周邊無人,便逼迫妹妹交出錢,妹妹不肯,說那是媽媽給的過年錢,求哥哥放她走。一時的他失去了理智,伸出手要搶,可妹妹大聲哭了起來,他不知所措,害怕有人看見報警,便舉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,可不料正中要害,妹妹當場因流血過多死亡。如花的生命就這樣離去,如果當時的他遵守了法律,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,那就不會造就這樣的'慘!
曾聽過,一個利欲熏心超市老板,為了錢財,綁架富家孩子,謀財不得竟將其殺害,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年就這樣遠逝;幾個六年級學生因說臟話,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,一時憤怒,竟舉刀殺害了他們……多么讓人痛心的事例啊,都是在為了自己的前提條件下,而拋棄別人!
記憶再慢慢的回放,多少人因無視紅綠燈的存在,而喪失了生命;又有多少人,為了錢財,干些偷雞摸狗的勾當;還有多少人,因一時的憤怒,殘害了別人的性命!
如果我們用理智的態(tài)度去對待,是不是可以避免發(fā)生一個又一個這樣可怕的悲劇呢?如果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,是不是就不會發(fā)生這樣的悲劇呢?法制在我心中,我們就會擁有愛,當我們心藏法制,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,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,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,損害別人利益的事,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,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,很規(guī)范了,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,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(huán)境里,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。法制在我心中,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,仇恨交加了,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,化矛盾為友誼。法制在我心中,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,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,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那么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端正的,沒有摩擦,就沒有戰(zhàn)爭,我們就有了自由,有了和諧。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,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。法制在我心中,爸爸、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;我們的美麗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,四處都安有防盜窗;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,不再害怕上當受騙。法在心中,自然心安,法在心中,自然理得。朋友,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,讓我們在物質(zhì)財富豐富的今天,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!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,攜手齊呼:法在心中!快樂就在身邊,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,銘記法律的尊嚴。
12.4法制宣傳心得體會2
俗話說得好:“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(guī)”一個良好、安定的的國家,肯定需要一些規(guī)章制度來維護的,在這樣的環(huán)境下,法律誕生了。近幾年來,我國實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規(guī),例如《森林保護法》,它約束我們不準破壞森林;《交通法規(guī)》,它約束我們不要闖紅燈,不能酒后駕車;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讓我們這些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障……
為了保護、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,發(fā)揮森林蓄水保土、調(diào)節(jié)氣候、改善環(huán)境和提供林產(chǎn)品的作用,在1985年1月1日就開始實行了《森林保護法》。曾經(jīng)有許多的人到森林里亂砍亂伐,使得森林逐漸消失。但是實行了這個法規(guī),我們就不用擔心樹木被一些想賺錢的商人亂砍亂伐,導致泥土流失,沙塵暴不斷了。《森林保護法》的第六章告訴了我們,如果非法采伐、毀壞珍貴樹木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對于森林,我們不僅僅是不砍伐樹木,還要保護森林,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,一定要及時的撥打火警,不讓森林嚴重燒毀。
1994年,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維護社會經(jīng)濟秩序,制定了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。我們消費者生活消費需要購買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,其權益受這個法的保護。我們消費者有什么樣的權利呢?權利多著呢:消費者可以享有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'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;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;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。如果賣家賣個我們的東西不好或者是假貨,我們是有權利可以去控告他的。
接下來野生動物保護法、商標法、婦女兒童保護法、廣告法……陸續(xù)公眾于世。最近,國家又實行了未成年人保護法。
在20xx年6月1日,國家制定了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。這是為了保護我們的身心健康,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,促進我們在品德、智力、體質(zhì)等方面全面發(fā)展。這個法規(guī)約束了我們不去歌舞廳,網(wǎng)吧,作為小學生我們應該多去愛國主義教育基地、圖書館、青少年宮、兒童活動中心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;博物館、紀念館、科技館、展覽館、美術館、文化館以及影劇院、體育場館、動物園、公園等場所。這個保護法也約束了我們不能喝酒、抽煙種種壞習慣。而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,這是一種犯法的做法。
有了法律,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;有了法律,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;有了法律,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。法律將伴隨我成長!
12.4法制宣傳心得體會3
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青少年,是祖國的未來,是民族的希望。在法制的藍天下,我們將從一只沒有羽毛的小鳥逐漸變成一群展翅高飛的雄鷹。
法律在我們的身邊是十分重要的,無時無刻都需要法律的制裁,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,它能讓人改過自新。要是殺人,縱火,盜賊等等,如果從小接受過法制教育,有著滿心道德,難道還會犯罪嗎?由此一來,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視的。
這個故事是我在網(wǎng)上看到的,我看了之后,深受感動,這個故事講了:綁架事件發(fā)生在北京的`一所小學附近。學校放學后,一個小男生獨自一人在回家的路上被兩個大人所綁架。父母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孩子放學后,沒有回家,就非常的著急。不久之后,就接到了一個陌生人打來的電話,那個人在電話里說將他們的兒子綁架了,要求他們支付十萬塊錢。父親很著急,但是,在接電話的時候自己的心還是心平如鏡,他要求電話里的陌生人一定不能傷害自己的孩子,并且要他們證明自己的孩子在他們的手毫發(fā)無損,電話那邊的人立即將電話嫁給那個被綁架的小學生,小學生在電話中證實了自己被陌生人綁架,號啕大哭并且大聲呼喊:“爸爸,快來救我,我好害怕,他們對我好兇!
電話很快就斷了,十萬塊對他們這個不富裕的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少的錢,但還是救孩子重要,最后,他們采用的方法是報警。警方對這件事十分的重視,于是,小男孩的父母隨同警方來到了綁架犯要求交贖金的地方——是一個茂密的森林,警方偽裝了一下。他們來到綁架犯要求的森林里,警方發(fā)現(xiàn)了綁架犯,綁架犯也認出了警方。他們十分地慌亂,兩個綁架犯,一個緊緊地拉住小男孩,另一個拿出槍對著小男孩的頭,要挾警方不準過來,否則小男孩就會被他們殺死,警方以為綁架犯不敢這樣做,就上前一步,用手搶指著綁架犯,而綁架犯在慌亂之中,把小男孩給殺了,兩個綁架犯被處了死刑,而小男孩的父母因為失去了孩子,非常地悲傷,結局成了一個悲局。
根據(jù)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(guī)定,“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被綁架人的,處死刑,并沒收財產(chǎn)。”雖然兩個綁架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但是,白白的犧牲了一個生命,是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四分五裂。綁架犯的這種惡劣行為,對社會產(chǎn)生了影響,警示了我們正處于青春年華的青少年朋友,并告訴我們不能誤入歧途,從小要要懂得法律意識,遵守法律,要學好法律。
通過這件事,我要對同學們說:為了我們能夠健康成長,為了我們美好的明天,讓我們從現(xiàn)在開始,嚴于律己,改掉不良習慣。因此,我們每位同學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,做一個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好學生。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棟梁之才吧!
12.4法制宣傳心得體會4
法律是每個人都應該遵從的責任,是規(guī)章,紀律。俗話說,‘沒有規(guī)矩不能成方圓’這句話正是古人對后代的告誡,教育。
一個社會的形成,最重要的就是約束力。有了約束,社會才會穩(wěn)定,民生才會安樂?梢哉f,強大的約束力,正是一個社會是否能安定的根本。
約束力則是普遍存在的。小到家規(guī),大到國法;這些都是對我們的約束,管制。如果失去了這些大大小小的規(guī)矩,那么我們的世界會變成什么樣子?無法想象。
在這個法治社會中,雖然有著明確的規(guī)章制度,但總還是有那么一群人出于各種緣由觸犯了法律。這時候,法律的威嚴就顯露了出來,如罰款,拘留,監(jiān)禁等。遵紀守法并不是對人的約束,而是一種強大的保護。我們在一條條規(guī)則中生根發(fā)芽成長: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保護著面對社會毫無抵抗力的我們;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組成了我們?nèi)松飞系囊坏赖雷o欄;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保障著我們生活的舒適程度。
可以說,遵紀守法是每個人腦海里都應該有的原則,因為它對我們是利大于弊的。雖然它限制了人民的自由,但限制的部分是完全符合常理的,是讓社會這臺龐大的機器運轉(zhuǎn)下去的保障。作為祖國新一代的接班人,社會的新鮮血液,國家未來的中流砥柱,我們有必要遵紀守法,更有責任遵紀守法!
要做到這點,我們首先要了解法律的章程。我國犯罪案例中,有部分犯罪并非是故意為之,而是公民對法律的認知不深刻而導致的:20xx年11月14日,湛江東方八所一小學三名學生外出購物,被五名少年挾持到一塊菜地進行毆打并捆綁搜身搶劫到22·5元用于上網(wǎng)玩水果機。嫌疑人于20xx年11月18日,被東方警方抓獲。其中最大的15歲,最小僅有12歲。據(jù)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‘阿濤’交代“我們真的不知道這是犯法,沒錢上網(wǎng),吃飯了,就去找那些農(nóng)村來上學的學生要錢”可見認識法律的重要性。所以學習法律是遵守法律的'前提。作為新一代的進步青年,我們要做到熟知法律。將其化為護盾,化為利劍,成為我們立足的基石。
作為祖國未來的中流砥柱,遵守法律是我們必須做到的,不僅自己要做到,還要教導提醒周邊不懂法律的公民。更要阻止違法行為的發(fā)生,且不同流合污。
其次,我們需要尊重法紀。作為做人的行標,法紀自從人類具有社會行為誕生,演變至今。我們的法紀經(jīng)歷了世世代代的文化歷程。古時,每一個統(tǒng)治者無不絞盡腦汁修改它,完善它,以此來鞏固自己的政權。法紀,它是人類文化歷史寶貴的結晶,我們不枉尊重它!
遵紀守法不是一句口頭禪,它代表著我們對社會的承諾,對黨的忠誠,及對國家的責任!我們必須承擔起它,遵紀守法,從我做起!
12.4法制宣傳心得體會5
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護神,讓森林中的雀兒、小鹿、小熊等動物有一個安全、溫馨的避所;讓海洋里的魚兒、烏龜、鯨魚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純凈、清澈的海水;讓陸地上的青草、鮮花、綠樹有一口新鮮清新的空氣……所以,法律無時無刻都在我們的身邊,悄悄地保護著我們。
然而,犯罪卻想一雙罪惡的魔爪,面目猙獰,不斷地誘惑著意志脆弱的人掉入萬丈深淵。它猶如一支尖銳鋒利的矛,無情地刺向善良的心中,幸虧有法律這一張無堅不摧的盾在默默地保護著我們。
犯罪催使著無知的人類使徒肆意地破壞著大森林、大草原,毀壞了動物們的.住所,使它們流離失所,失去了家園的庇護。但是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等法律保護著大自然中的小動物們的生活環(huán)境,使它們有一個溫馨的小窩快快樂樂地生活。
但是,犯罪并沒有那么簡單,它還破壞了海洋資源、水資源等寶貴的資源。犯罪催促著那些無良的商家和工廠不斷地向河流湖泊中排放污水,使原本透明、清澈的水流變得渾濁不堪,使原本再水中快活自在的魚兒等水生動物悄然離去,甚至消失得無影無蹤。那么,這么惡劣的行為是不是沒得到制止,任憑它四處污染呢?并不是那樣的。國家很在就頒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資源保護法》等一系列法律為海洋生物提供了保障,為它們提供了一個廣闊而潔凈的海洋,一條條洶涌澎湃的江河,并且按照不同的緯度位置,我國實施從6月1日起大約為期兩個月的休漁制度,保障了海洋生物的繁殖,不易滅絕。
空氣中彌漫著煙塵、有害氣體等對動植物都具有非常壞的影響的物質(zhì),這也是犯罪的“杰作”,一種看似小事,實則大事的環(huán)境污染。汽車尾氣、工廠廢棄、燃燒秸稈放出的黑煙等都強行侵入空氣中,使空氣變得刺鼻難聞,導致了植物翠綠的葉子變得枯黃,熏得花兒都謝了。動物們也同樣遭受災難,有毒的空氣導致了許多呼吸道疾病,甚至對天氣造成了酸雨、臭氧層空洞等一系列問題。或許沒有人能使空氣變回清新了……不!國家制定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(guī),嚴格規(guī)定了對大氣污染的防治措施,禁止工廠隨意排放廢氣,限制購車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氣污染的程度和速度,為大自然的每一個生命提供了一份保障。
大自然遭受災難,人類必定難逃一劫。所以,我們一定要遵守法律,根據(jù)母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拿起法律的武器與犯罪斗爭到底,絕不退縮,學會保衛(wèi)自己的家園。
我堅信——法律伴我成長,環(huán)境以我們而更加美好!
12.4法制宣傳心得體會6
一個良好、安定的的國家,總是需要一些規(guī)章制度來維護的,在這樣的環(huán)境下,法律誕生了。
法律,是個神圣的稱呼,它是現(xiàn)代的包拯,那樣的大公無私;它是正義的化生,為一位位弱者討回公道;它是一架天平,決不會向另一邊傾斜;它肩負著維護和平的重任。正氣凜然的它,為社會驅(qū)逐邪惡,讓國家在安定中發(fā)展。
作為一個學生,我們應該從小對法律有一定的.認識,應該知法,懂法,守法。曾經(jīng)有一個小男孩就因不懂法而險些喪命:
有一天,在一輛公交車上,有一個小男孩,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,也許是對新事物的好奇,坐在椅子上的他很不安分,時不時把頭手伸出窗外,這時,對面突然來了一輛公交車,差點把小男孩的頭擠扁,辛虧駕駛員處理及時,才沒造成悲劇?梢娭ㄊ嵌嗝吹闹匾,如果當時他知道車輛行駛中,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這一條或者駕駛員能及時提醒他,就不會有這驚險一幕了。
當然,我們不僅要知法,懂法,守法,還要會用法,如果不用,它的存在便沒有意義了。只有充分的利用它,才會使它的存在更有意義。讓我們再來聽一個小故事吧:
小建11歲時父母離異,他被法院判給了母親,但不久,母親因病去世。小建的父親此時已再婚并育有一女,不愿意再承擔撫養(yǎng)小建的義務。由于無人監(jiān)護,小建一直被寄養(yǎng)在外婆家?墒峭馄拍昙o大,身體又不好,根本無力照顧小建,無助的小建將父親告上了法庭。法庭民事審判庭的李法官認為,如果立案,就會出現(xiàn)父子對簿公堂的情形,容易使小建的心靈受到傷害,也不利于父子日后生活,應盡可能在訴前調(diào)解,于是法庭通知小建的父親到庭談話,
在第一次談話中,小建的父親態(tài)度強硬,強調(diào)當初小建的母親聲稱不需要他撫養(yǎng)兒子的。李法官指出,依據(jù)我國民法通則,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監(jiān)護人,不因父母離婚而取消,如果遺棄未成年人,則要承擔法律責任。數(shù)天后,法院再次通知小建的父親到法庭談話,李法官曉之以理,動之以情,再次耐心為其解釋我國民法的監(jiān)護規(guī)則,勸其克服困難,承擔起撫養(yǎng)小建的義務。經(jīng)過李法官的多次努力,小建最終于父親接回家一起生活。
是法律幫小建找回了愛,令他有了一個新的家,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?梢,法律對我們而言,是多么的重要。
有了法律,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;有了法律,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;有了法律,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。法律將伴隨我成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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